观世音胜妙罗网

 找回密码
 立即注册
查看: 7795|回复: 0

圆融道与次第道 -海云继梦法师

[复制链接]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
    2014-5-20 20:30
  • 签到天数: 1 天

    连续签到: 1 天

    [LV.1]胜妙罗施食村新进同修

    223

    主题

    404

    帖子

    81 小时

    在线时间

    妙定同修

    积分
    7570
    发表于 2011-6-10 13:03:49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
    您好,胜妙罗网即日起仅供注册用户访问,马上注册,结交更多好友,享用更多功能。

   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,没有帐号?立即注册

    x

    圆融道的特胜

    「圆融道」行法中的「不共」──即指不依托成就空性,
    直接经分段生死至他方净土而证无生,入法界、证法身。
    此乃圆融道中的特尊、特胜处!………

    次第道与圆融道之别,有几个根本性的差异:
    一.次第道有空性证得的必要条件,是为本体性,而后才有妙相起妙用的展开。
    圆融道之圆融,即在于不及于空性的两段式教学,而是一次性教学;故无有体相用次第论,为有体相用圆融论,或体相用一体论。
    二.次第道证空性是变易生死的即身成就论;
    圆融道皆以分段生死而论之即生成就论。换言之,即身成就论乃依色身而言,即生成就论乃依法身而言。故次第道行者,此身证空性乃其必要条件,故未能得证乃是如丧考妣;即或已得证法身行道,是亦如丧考妣也!
    三.次第道既以空性为必要,则目的论明显;
    圆融道则无此目的性,且圆融道重行法过程中的要领即以信愿行为鹄的:
    「信」则信四具足信──即能于一切无憍慢心;
    「愿」则愿三大责任──即于众生生平等心;
    「行」则行菩提道上七十二法──即于诸如来修真供养;
    真如此者,必生佛国!生已──见佛闻法,当生成就也。
    故此信愿行之行中,行者夕惕若厉,一再地以七十二行法的克己复礼:
    如是行如法否?如何印证正确否?当如何验证?
    此乃行法之真实本体,亦是行者建立菩提心,在菩提道上的真正基础。
    四.次第道乃以止观双运、定慧等持、福慧双修,用以自励;实则以定、止、停心为前提,以观、以慧为生命成长之动力;一为必备条件,一为充分条件。
    而圆融道则以技术面的唱诵为基础,以工程面的供养为辅行; 两者实为一而二、二而一。此技术面及工程面与次第道中所言者较为广义。
    五.次第道中所言之技术面,乃以「定」为范围,故行法中以置心一处为皈,而工程面则以《大经》为皈。圆融道中,技术面以歌咏赞叹诸佛菩萨名号为皈,其中包括聆听与称赞!不但要置心一处,更要理事合一的置心一处。而工程面则以十大愿王为依皈,其中,愿愿皆是圆融道行者的必修课,故以《大经》为核心,更以《恒夲大经》为圭臬!圆融道因有分段生死的问题,故有往生及净土的衍生问题;若行者已具信愿行的根本条件,往生及净土就已经不是问题了!
    六. 佛法的修行在思想理论发展的结果,必然会进入圆融道,此乃华严性宗典籍
    展开的结果。故,《入法界品》以大悲为首、
                大悲为身、
               大悲为门、
              大悲法为方便………
          即是观音菩萨为体,
            弥勒指示文殊,
            文殊劝往普贤。──
      而此非中台八叶院之基本架构乎?净土已然成立!
      是以─末后往生极乐净土,亦此四大菩萨来迎也!
      以是故,圆融道乃硕学实修之士的要津也!
    圆融道的行法:圆融道中具含禅、净、律、密、经教的五大行法,其中尤以「净土大念佛门」为尊胜,而「华严密法」则最具特色!
    在圆融道中亦有共、不共之别:
    「共」即可融次第道法,先经变易生死而得成就──此色身因缘成就时即当生成就,入法界、证法身。
    「不共」即指不依托成就空性,直接经分段生死至他方净土而证无生,入法界、证法身。 
    此乃圆融道中的特尊特胜处!


    回复

    使用道具 举报

   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    本版积分规则

    Archiver|手机版|观世音胜妙罗网 ( 苏ICP备05046363号 )

    GMT+8, 2025-9-11 02:01 , Processed in 0.110818 second(s), 25 queries .

    Powered by Discuz! X3.4

    © 2001-2017 Comsenz Inc.

  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