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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悦居士答
《力扫千年流弊——供佛人吃》
的有关问题
贪、嗔、痴是众生的三毒,是佛道修学者的拦路虎。无论是在家、出家学佛人,第一都要先修学布施供养。《未曾有因缘经》中说:“第一布施,破悭贪心,无遗惜故。”学佛,第一降伏的是悭贪、遗惜心。校量供养功德,佛前燃灯最为圆满。但是当今汉地的佛门弟子不愿供灯,愿意供佛饮食果品、迎合汉地遗惜陋习,回取供物自食,故而当今以饮食供佛者中,至诚供养者少,希求盗贪回取者多。其思想根源即为不善——悭贪、遗惜心所为。
佛弟子被悭贪遗惜心驱使,虽然行于“供养”而增长不善心,欲升反堕,不能入于佛道!这样不明理的供养,既失去了布施供养真实义,又要因“盗贪回取供佛物”而承担果报。当今这种现象极为严重。
和悦居士针对当前这种现象,写出《力扫千年流弊——供佛人吃》这篇文章,弘扬《正法念处经》。经中佛说:“若何等人取佛财物而自食用,不还不偿,不信彼业而复更取、复教他取;为作住持,或施佛已复还摄取,或他与物令使施佛而自食用:彼人以是恶业因缘,身坏命终堕于恶处,在彼地狱生黑肚处,受大苦恼……”又弘扬《施灯功德经》与《造塔功德经》,导引当前愿于佛门修福、种善根的信众获供养的圆满福德。
也有些人认为在“律藏”中一定有大众可以回取供佛物的律条,不然全国汉地寺庙出家人为什么都在回取供佛物呢?
佛无二语,佛说三藏十二部经典是佛金刚语,永世不会更改!在佛的经、律、论三藏经典中也绝不会有义理相违、自相矛盾的经论。《正法念处经》七十卷,是佛所说“出世间无比法”,阿鼻地狱品中,第六、七、八小地狱,是盗取佛物、法物、僧物的众同分业报地。经中佛说,因果业报条理清楚,大众回取供佛饮食果品获罪道理明白。佛弟子在佛灭度后,本不应该提倡供佛饮食,造就“回取”罪业的机会。
《四分律》中“建佛塔时,有人供塔饮食,佛言:‘比丘、若沙弥、若优婆塞、若经营作者应食。又《善见》云:佛前献饭,侍佛比丘食之,白衣侍佛亦得食之。又律云:供养佛塔饮食,治塔人得食。又《论》云:若施法者,分作二分,一分与经法,一分与诵经说法人……
应知!造佛塔者,若比丘、沙弥、白衣、居士,皆是建佛塔的工作者,食之当然。 “治塔人”泛指守护佛塔者:比丘、沙弥或白衣居士,乃至佛奴皆可食(大长者所布施给佛的奴隶,得食。僧奴不得食)。但除此之外,皆不得食。
因此应知!供佛之物,唯供养佛;供法之物唯供养法;供僧之物,唯供养僧。供养三宝物不可混杂。
佛法戒律:一者,依于世间法行规则,即因果定律。二者,依于出世间菩提心。无上菩提心是佛门最上第一义律。若是真发菩萨愿者的守塔人,见大众有欲发菩提心者,无论是比丘、沙弥、优婆塞、佛奴皆可以将自饮食之物施与,符合佛法第一义谛,不为违反戒律。
“万法唯心造”,当今绝大多数所谓的“佛弟子”没发求出世间之心,愿住魔界修“人间净土”,以悭贪遗惜心望求信众入寺供佛饮食,或自食、或送礼结交俗人伴党。此盗贪供佛物,“唯心所造”的就是罪业。
《力扫千年流弊——供佛人吃》说的就是此理。
再者,《力扫千年流弊——供佛人吃》中不提倡佛门弟子供佛饮食(佛弟子修学智慧本不应该在佛灭度后再供佛饮食。但也不拒绝信众供佛饮食),文中并没有伤害广大信众的供佛之心,而是于广大信众中弘传我佛正法,扫除在我佛门延续已久的,中华汉地悭贪遗惜的陋习。使大众明了佛教的真谛——教导众生出世间生死。摧破当今学佛人不求出世间生死,安居魔界建“人间佛教”的外道思想。
故和悦居士依佛经教诫说《力扫千年流弊——供佛人吃》,供大众讨论。希望大众通过讨论,认识佛教是出世间生死之法教,我佛门四众弟子,应维护“佛教遗产”在中华大地流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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